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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不规范施工行为如不及时改正,必将后患无穷!

发稿时间:2018-11-05

混凝土浇筑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,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不够,导致许多施工人员浇筑方法不当、随意加水,给混凝土工程质量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。


     润管砂浆的浇筑      


当前,在很多地方采用泵送施工时,依然采用砂浆润泵,依照规范JGJ/T10-2011《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》的规定,润泵砂浆不得直接浇筑到工程结构内。但在生产实践中常常出现把润泵砂浆直接浇筑到工程结构中,有些泵工把砂浆浇筑开,减少不利影响,有的直接浇筑到同一个部位,轻则出现外观质量问题,重则主体部分强度不合格。


      超高浇筑,延时振捣     


依照GB50164-2011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》中的6.6.9条中明确规定“浇筑竖向尺寸较大的结构物时,应分层浇筑,每层浇筑厚度宜控制在300~350mm;并可多安排振捣棒,应边浇筑混凝土边振捣,宜连续成型”。有些工地在浇筑过程中墙体常常不按规范要求分层浇筑,而是一次浇筑到顶,不顾振捣工人是否跟得上,漏振现象时有发生。在浇筑结构柱、墙时,由于落差大,混凝土粗骨料先落,砂浆落于后面造成混凝土的离析,使粗骨料挤在楼板边角,易形成“蜂窝”、“麻面”、“烂根”或造成砂、石分布不均匀。

在剪力墙浇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分层浇筑,及时振捣,做到随浇随振。浇筑3米以内的墙体时,可以分两层,若泵送混凝土的和易性较好,容易振捣密实,可以把分层高度提高到1000~1500mm。当振捣速度跟不上浇筑速度时,应马上叫停浇筑,待振捣人员跟上来时再开始浇筑。


     混凝土应及时浇筑     


GB50164-2011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》中6.6.14条规定: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长,即当气温≤25℃时,延续时间不宜超过150min;当气温>25℃时,延续时间不宜超过120min。在混凝土浇筑工程中随意停止浇筑现象时常出现,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:第一,浇筑过程中出现突发事故,如堵泵、停电等;第二,在浇筑过程中工人感到不满意就会随意停工,如混凝土坍落度不满意,常常拒绝浇筑,使混凝土不能连续施工。由于板体、梁体等整体性遭到破坏,很容易出现裂缝或其他缺陷。


      施工过程中随意加水      


GB/T14902-2012《预拌混凝土》标准中的7.5.2条明确规定:“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搅拌罐内的积水排尽,装料后严禁向搅拌罐内的混凝土加水”。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,为了便于施工,直接用水管、水枪往罐车、泵车内加水。更有甚者,不看来料的干稀,先放上水管边加水边浇筑。往混凝土拌合物内加水,直接造成混凝土水胶比增大,降低混凝土强度;再者往拌合物加入的水由于搅拌不均,破坏了混凝土的匀质性,使拌合物产生离析分层的几率增大,混凝土结构易出现裂缝和其他缺陷。


      洒水收面      


施工工人为了方便、抹压收面,常常采用洒水收面,尤其是夏季。向混凝土洒生水收面,增大了混凝土表层的水胶比,增加了硬化浆体的空隙,使混凝土表面疏松,降低了混凝土表面的强度和抗碳化的能力,造成了混凝土表面起粉、起砂和裂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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