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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国务院督查组之后,国家发改委紧急调研砂石、水泥等建材价格

发稿时间:2018-09-14

9月初,国务院大督查第28督查组在甘肃举行座谈会,重点了解了甘肃、陕西砂石料短缺及其带来的连锁问题。


9月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下发特急文件--《关于赴你协会开展砂石、水泥、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形势调研的通知》。




最近一段时间,水泥价格行情普遍上扬,率先进入金九银十。


水泥价格指数:第36周的数据显示,全国水泥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.69%,价格指数同比增幅31.18%。


长江流域水泥价格指数,环比上升4.00%,指数高于去年同期46.79%。


全国熟料价格指数(CLKPI)报收144.18点,环比增幅0.41%,同比涨幅37.83%,熟料行情持续走高。



对此,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员告诉《华夏时报》记者,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到水泥协会及其他相关协会对砂石、水泥、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形势进行调研,目的主要在于摸清砂石、水泥、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变动情况并分析其原因,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调节监管。今年上半年,高标号水泥市场平均价为419元/吨,同比涨幅23%。


建材价格翻倍增长


最近各地建材价格已处于高位。比如,日前太原地区主流品牌混凝土C30非泵送含税价约395元-400元/方。太原地区因河道砂石限制开采,原材料价格大涨,成本增加。


与此同时,近日,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混凝土协会14家企业集体发布商品混凝土调价通知,使用河砂的混凝土结算价格执行640元/立方米;广州地区的也涨破600元/立方米。这一价格已较去年翻了一番。此外,近期江西上饶地区混凝土C30报价在450元/方,价格已处于高位。


近期安徽芜湖地区因受环保力度加大的影响,砂石原材料开采受限,砂石价格上扬,水泥价格上涨20元/吨。芜湖地区重点工程较多,开工率较好,整体需求有所提升。目前芜湖地区主流品牌C30混凝土含税非泵送现金价格在430-450元/方。


据记者了解,多个地方混凝土价格小有波动,小幅上扬20-30元/方。山西太原某商混老板钟先生告诉本报记者,近期一些工程进入高峰建设期,建材后期价格仍有上涨的可能。


“水泥价格上涨的因素较多,源于原燃材料成本上涨,运输成本和环保成本上升推动价格上涨。”钟先生说,国家加强矿山治理,环保治理成本上涨等推动水泥成本上升。


据悉,砂石供应不足、价格暴涨的地区已覆盖了我国经济最为活跃的珠江流域、长江流域以及人口密集、潜力巨大的中原、关中等地,作为上游基础建材,将对下游大量产业产生深远影响。


但综合市场行情看,西南、华南、长三角地区,混泥土价格依旧坚挺;浙江、两广、云贵等地区需求超出市场预期,使得市场价格处于较好水平。


“今年第四季度,全国水泥价格可能还会上涨,但涨幅有限。”国家发改委系统的内部人士告诉《华夏时报》记者,是因为,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要求重点城市水泥企业采暖季实施全面错峰生产,“今年的错峰生产力度会更大,四季度水泥价格会出现市场供应偏紧的局面”。


这位内部人士强调,水泥价格的整体上涨是客观的,“随着趋严的环保治理,及冬季前的集中施工,导致近期水泥、砂石等建材价格疯狂上涨”。去年同期,根据不同强度等级以及抗渗等级,混凝土结算价格约在268-380元/立方米。


“已经不是涨多少价的问题了,而是有没有水泥卖的问题。”一位商混负责人表示。水泥、砂石料等工程材料,占建筑施工材料总量的一半以上。




发改委介入建材价格调查


针对上述情况,国家发改委特急发文给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,将对砂石、水泥、混凝土等建材价格进行调研和监控调节。


9月5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出特急文件《关于赴你协会开展砂石、水泥、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形势调研的通知》,称:

近期多省砂石、水泥、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出现明显上涨,市场秩序乱象多发。为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要求,迅速摸清情况、分析原因,有针对性的加强市场调节监管,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拟于近期开展专题调研。


据记者了解,随着政府环保管控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,企业环保成本也在提高。“打赢蓝天保卫战”、“环保限产”使得水泥企业需要不断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和新增财务成本,带来水泥价格上升以消化新增成本。


过去多年以来,水泥价格从投资到生产、管理的环境成本过低,这是我国水泥价格与发达国家水泥价格差异的重要内容之一。目前,水泥市场价格南北差异呈现鲜明的剪刀差。泛东北和华北地区水泥企业仍处于亏损或微利状况,大多数企业产能利用率十分低下,盈利困难,不实施去产能,行业整体效益难回升。


今年,这不是第一次对砂石料价格展开调查。


国务院大督查第二十八督查组近日在甘肃举行座谈会,重点了解甘肃、陕西砂石料短缺及带来的连锁问题。


根据国务院7月发布的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,高排放产业限制区域不再仅限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;此外,长三角一市三省、汾渭平原等也将纳入,涉及80个城市。


记者就此梳理发现,这其中各地的建材企业是监控的重点,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等。


据记者了解,此前中央开展的环保督查回头看,部分采砂场陆续停业整顿。在冬季来临前,许多建筑企业抓住黄金秋季集中赶工,造成建材用量加大,市场供不应求,也促使价格上涨。


值得一提的是,随着监管措施的加强,陕西、广东、河南等地建部门和相关协会,已发文抑制建材原材料价格暴涨。“各地应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,加强政策配套,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,对不作为、乱作为现象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严肃问责。”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近日强调,各地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,严格禁止“一律关停”、“先停再说”等敷衍应对做法,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,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。




附:

陕西


9月3日,针对砂、石、商砼价格大幅上涨情况,陕西住建厅下发《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》(陕建发〔2018〕284号):


1、严禁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。


2、合理分担风险:在建工程项目合同中,无风险约定或风险约定不明确,双方应客观面对市场价格波动现实,合理分担风险。


3、严禁商品混凝土、预拌砂浆企业借机涨价,各级管理部门应对涉嫌企业严肃查处。



广东


8月28日,广东省住建厅印发《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(粤建市函〔2018〕2058号》):


1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建材价格波动存在的风险因素,合理报价。


2、发承包双方签订发承包合同时,应在合同中明确可调价的主要材料范围,合理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,公平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。


3、涉及建设工程人工、材料、施工机具台班价格波动异常,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的,可参照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 50500-2013)第9.8.2条原则重新协商合同价款调整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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